生長肥育豬育成率

    生長豬的營養和飼養生長豬隻飼養期問一般係依其體重與日齡兩者來區分,通常飼養階段分為四期:

  1. 哺乳期(離乳前教槽時)所代表的日齡,為在日齡 21 至 35 天前之階段(早期離乳為 21 天,平均為 28 天),體重增加至 10kg 。
  2. 保育期(離乳後)由 28 天(或早期離乳豬的 21 天)至移入生長豬舍為止。體重由 10 kg 增加至 25 kg。
  3. 生長期之豬隻體重由 25 kg 增加至 60 kg。
  4. )肥育期之豬隻體重由 60 kg 飼養至屠宰為止,約為 100kg。
  5. 生長肥育期間的飼養程序

    一般任食豬隻的能量攝取為其維持需要量的3至4倍之間,大約是在300 ~ 400 kcal DE / W0.75的範圍。但因豬隻瘦肉及肥肉組織的相對發展不同,其單位體重或每日增重之能量攝取就有很大的差異。特別是在相同採食量下閹公豬就比肉女豬或未閹公豬高約 6 ~ 8 %的屠體脂肪量。

    通常,所飼養的豬隻,為求得低脂肪含量的屠體,一般都在肥育期問採用限食的飼養方式。因此,必須考慮在不同性能的指標如生長速率、飼料換肉率及屠體中瘦肉比例之間採取折衷方法,以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採用依體重給料的飼養方法,必須考慮組織生長因性別、去勢及遺傳所引起的差異,平均消化能值,約在 3 , 000 至 4 , 000 kcal / kg 之問(體重由 25 增加至 100 kg )。

    在相同體重下,高瘦肉的豬隻具有較低的能量需要。依此類推,依體重給予等量的飼料,瘦肉型比肥肉型豬隻有較佳的增重與瘦肉組織表現;同時飼料換肉率亦較佳。未去勢公豬與肉女豬兩者的增重及瘦肉率較閹公豬為佳即是很好的例子。

    由上述的觀點,由生長後期起即可使用漸進方式加以限制飼料用量,並考慮性別問之差異,通常肥育期之肉女豬的飼料餵量限制較不嚴格(任食用量的 90 ~95 % ) ,但閹公豬則相對給予相當少量(僅任食用量的 75 % ) 實際上,採用任何的飼養制度均必須考慮經濟因素。肥育豬選擇任食或限食飼養時,應瞭解並比較其飼料費用之高低或每年所生產豬隻之利潤,以當作綜合性之考量基準。

    本文中提到,任食飼養主要的優點為縮短肥育期所需之時間(二至四週之間),使投資回收較快。當考慮不同屠體品質的商業分級售價,假如售價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即使稍微差之屠體品質,一般仍採不嚴格限食的飼養方法(甚至如肥肉較高之闔公豬)較為有利。

    根據瘦肉遺傳型豬隻能產生最佳瘦肉量(使用女豬或閹公豬)的生產方式而訂定飼料能量含量的平均推薦用量。以體重為依據列於表    5-5,其所提供的數值約為整個生長肥育期豬隻維持量的三倍。

 

資料來源:顏宏達。2007。畜牧要覽養豬篇。華香園出版社。